2014年10月26日星期日

定慧品第四 (1)

这一品是记述,六祖向信众讲论,定与慧体用不二的法义。慧能认为,定是慧的体,慧是定的用。

六祖对大众开示说:“善知识!我这个顿教法门,是以定和慧为根本,大家可别误以为定和慧是有区别的。定与慧其实是一体,不是两样。定是慧的本体,慧是定的应用。产生智慧时,禅定就在智慧里面,入禅定时,智慧就在禅定当中。如果认识了这个道理,那就是定与慧融为一体的学问。

各位修学佛道的人,不要说「先定后发慧,或先慧后发定」的分别话!作这样见解的话,那就法有二相了。嘴里虽说好话,心中却不存善念;空有那定慧的虚名,定慧却并不平衡均等。如果心口相应俱善,内外一致,定慧就平衡均等了。

此法着重在自悟自修,不需与他人争辩,如果争辩先后胜负,那就等同迷惑之人,没什么分别。若不断除胜负是非之心,那就增加了我执和法执,不能脱离「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」四相。

善知识!定慧好比什么呢?就像灯光,有了灯就光明,没有灯就黑暗;灯是光的体,光是灯的用;名称虽有两样,体性本是同一。定和慧的法则,和灯光也是同样的道理。”

论议:
禅宗是以定慧为本,尤其是必须定慧均等修持。倘若偏於修「定」,而没有「慧」的相济相成,势将陷落於外道那样的、如死水枯木顽石之「定」,这并非禅宗的「禅」。倘若偏於修「观」,而没有「定」的相济相成,势加陷落於外道那样的、掉举颠狂入魔之「观」,这也不是禅宗的「禅」。只有定慧平衡均等,那才是禅宗修持定慧法的本旨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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